胶东在线11月27日讯(通讯员 高景健) 为深入贯彻节约型机关创建有关要求,烟台市蓬莱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关于公务用车的要求,多举措践行节约理念,通过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科学降低出行能源消耗。
为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蓬莱区应急局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所有公务用车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公务用车必须符合使用区间、使用用途、使用人员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全部封存停驶。
通过建立健全健全节能制度,蓬莱区应急局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及时统计掌握单车油耗情况,科学核定节约燃料。严格落实好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为集约使用公务交通车辆,减少公务交通费用,区应急局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对文件传输等工作,制定一辆机要通信车负责。对不同科室外出执法等活动,提倡集中乘车。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烟台地区以外办理公务,除有保密或货物运输需求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安排公务车。在条件允许时,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下一步,蓬莱区应急局将继续加强节能宣传力度,增加机关节能工作意识。在更换公务用车时,将按照标准配备,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积极打造节约型机关,科学降低能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