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4月1日讯(记者 王向荣 李刚)记者从4月1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截至目前,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04起。
“行政案件100起,拘留31人,罚款86人,警告46人;刑事立案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伟介绍了涉疫案件相关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类型主要涉及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妨害执行公务,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散布他人隐私,殴打他人,扰乱核酸检测场所秩序,高危人员擅自离开隔离区出入公共场所、存在传播疫情重大风险等。
李伟表示,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严打态势,对谎报行程信息、擅自离开隔离点、散布他人隐私、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以及违规销售“四类药品”等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为全市疫情防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