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9月3日讯(记者 王向荣 实习记者 史浚宁)9月3日下午,在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发布会上,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欣培发布相关情况。
在烟台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慈善工作在扶贫赈灾、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等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连续五届荣登“中国百名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星级榜,位居全省前列。
烟台市于2005年率先在全省成立了首家地市级慈善总会,之后县市区相继成立县级慈善总会。目前,全市共有慈善组织16家,其中,12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税务局为7家慈善组织申请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组织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在上年度申报中,全市有1521家企业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4.32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