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12月10日讯(通讯员 王朋祥 刘作华) 2018年,位于海阳市滨海西路的中城新邸置业有限公司在因工程款挪用导致销售停滞、银行贷款逾期,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的时候,一期的房屋门窗变形破损,外墙的渗漏干裂。二期楼座烂尾停工,全部混凝土裸露,钢筋锈蚀,工地一片荒凉。“当时我们看了都是万分的焦虑和着急。”中城新邸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艳艳说道。
法院调查后发现,中城新邸置业有限公司并没有“患上绝症”,当即与企业投资人及债权人展开多轮重整投资谈判,最终裁定企业重整,并参与全程监管。海阳市人民市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法官孙洪涛:“自中诚新邸破产重整以来,市人民法院时刻关注企业的运营情况,帮助企业到各商业银行协调案件合同的事宜。协调不动产,住建局等部门儿解押,变更合同,对一期后的安置工作、二期工程的进度情况,开展调度工作。”
经过处置,企业多拿出0.8亿按2.6亿元接盘偿债,满足419户购房债权人的不同需求。截至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部竣工正陆续交付给债权人,二期房屋将于今年年底实行单体验收。
中诚新邸项目的顺利解决,离不开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今年以来,海阳法院联合政府20个职能部门,建立了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府院联动机制由市委市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市人民法院主导司法程序,是一种在破产审判工作中解决企业破产衍生社会问题的一种新生机制。
面对僵尸企业,海阳市人民市委市政府联合市人民法院通过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采取谁包案,谁负责,做到因案施策。与此同时,府院还积极建立和实施制度化、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的联动机制。
据海阳市人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姜雪莲介绍,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今年11月份海阳市人民法院又成功处置了两起案件的烂尾楼盘。府院联动机制的运用,充分发挥了破产案件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