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21日讯(通讯员 汤庆) 据市残联介绍,烟台市用人单位2019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工作全面启动。
一、审核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人员(以下简称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及方式
2020年4月20日--6月22日,各用人单位登陆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http://service.sddpf.org.cn/选择:就业申报)进行网上申报,请经办人参考页面弹出窗口提示文件及视频,进行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用户(单位)通行证注册,提交审核所需材料;对无法注册的用人单位,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驻地县级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现场提交材料录入。未在规定时限提交审核材料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审核内容
2019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在线填写《山东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表》基本信息,提交残疾职工的社保证明、工资证明、残疾军人证或派遣协议等材料(仅限PDF、JPG、JEPG、PNG格式文件)。
(一)社保证明:包含烟台市各级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盖章确认的2019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明细表》(残疾人部分)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平台)、“烟台一手通APP”(办事大厅-高频服务-社保查询)下载的残疾职工个人的《山东省烟台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二)工资证明:与残疾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相对应的2019年首月和末月的工资发放凭证(盖章)或银行代发工资流水证明(盖章);实际支付残疾人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提供残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记录或单位停工、停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残疾军人证:包含残疾军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编号的证面。
(四)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需提交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包含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条款)。
五、认定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计入本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1)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2)依法为残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3)依法支付残疾人工资。
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后,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可打开个人中心功能页面查看办件进度。
六、人数计算
(一)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的2倍进行计算;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数的2倍计算。
(二)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4至8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计算;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数计算。
(三)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四)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为残疾人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不为同一单位,但单位间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该残疾人应按月计入其个人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各县市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咨询电话:芝罘区6011602 莱山区6717980 牟平区4219082 福山区6325412 高新区6922212 开发区6381058 昆嵛区4693615 海阳市3230127 莱阳市3360855 栖霞市5212665 莱州市2252703 龙口市8542318 招远市8066669 蓬莱市2453586 长岛综合试验区3211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