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交社保退休后有独生子女补贴吗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047957的网友留言咨询:农村户口交社保退休后有独生子女补贴吗?有多少?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回复:经电话了解,该当事人为栖霞户籍。根据《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鲁卫发〔2019〕22号)“农村居民户口”应是户口登记在村民委员会,依法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分配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整体村改居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落实奖扶政策仍按“农村居民户口”界定。界定为农村居民的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后,经本人申请,社区(居委)初审,街道审核,区级审查,确定为农村奖扶对象。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奖扶金。如不能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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