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死亡七年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38105的网友留言咨询:需要办理房产证继承,男方死亡7年,房产证上面是死亡人姓名,想要继承给母亲,两个子女,需要什么材料,费用是多少?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参与。办理继承房产公证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被继承人(死者)的死亡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被继承人(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所在单位出具或复印其档案,证明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结婚证等);
3、继承标的物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房改表);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公证费用是根据鲁价费发【2017】68号收费标准,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按照遗产价值分段累计收费,具体为: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比例为1%,20-50万(含)部分收取比例0.75%,50-100万(含)部分收取比例为0.5%,100-200万(含)部分收取比例为0.45%,上述收费价格和依据在我处官网及公众号均有公示。如有不明之处,请您电话与我处联系:6278947、6248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