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再婚后去世 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36600的网友留言咨询:芝罘区房子,房主去世,想过户到房主子女身上,房主有一个老伴,当年俩人再婚,这种情况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参与。一、根据您所述情况,房主即被继承人有两段婚姻,该房的权属要视取得该房时的婚姻状况而定,即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前者房屋一半为遗产,后者房屋全部为遗产。二、如果您选择通过继承公证的方式进行该房过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被继承人(死者)的死亡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被继承人(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所在单位出具或复印其档案,证明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结婚证等);3、继承标的物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房改表);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如有不明之处,请您电话与我处联系:6278947、6248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