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城市花园对私家停车位征收费用是否合理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04628的网友留言投诉:我是黄海城市花园业主,当初花了十多万买了个车位用来停放私家车,后来小区给安装了车牌识别并且开始征收所谓的管理费,一天2块钱。我有个疑问,明明是私家车位却还要花钱才能进去停车,这件事情是否合理?物业本来就收着很高的物业费(每月每平米1.5元),还硬性征收车位费(被告知每年需要缴纳800多停车费,平均每天2元+)车位本是我家的却要每年交钱,我个人觉得不合理。
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烟价[2018]108号文件,对您得出的问题答复如下: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您已经购买了固定车位,除交纳购买车位费用外,因物业企业提供了服务,还需要交纳车位服务费。2018年烟台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室内车位服务费基准收费标准30元/车位.月,有地坪漆的35元/车位.月;室外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服务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1元/车位.月。以上浮动幅度不超过20%”。您反映的每天收2元,超过的规定的收费标准。请您向莱山区发改局咨询或向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谢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