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30批信访件,共计27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10个,土壤污染问题4个,水污染问题5个,生态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噪声污染问题6个。涉及10个区市,2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芝罘区8件、牟平区5件、福山区2件、莱阳市2件、招远市2件、莱州市2件、莱山区1件、海阳市1件、龙口市1件、黄渤海新区1件,市生态环境局1.5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求7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