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23批信访件,共计21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8个,生态污染问题5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水污染问题1个。涉及9个区市,1个市直部门,分别是牟平区5件、莱州市4件、芝罘区3件、莱山区2.5件、莱阳市2件、招远市2件、龙口市1件、福山区0.5件、黄渤海新区0.5件,市生态环境局0.5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求7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