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6月30日讯(通讯员 李建成) 自推进“夜经济、小店经济”发展以来,允许烧烤店店外限时、有序经营,大家又找回了从前撸串的感觉,但相当一部分商户经营不规范,油烟扰民、环境卫生差、影响交通秩序等,引起了周边群众的极大不满。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烟台市福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了四条管理服务措施,全力加强餐饮(烧烤)店店外经营管理,努力让夜经济发展更有序、规范,让大家生活更放心。
1.烧烤等炉具严禁店外摆放,室内炉具按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转。
2.限时经营,店外经营时间为18:00至22:00,不扰民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其他时间,桌椅等严禁在店外摆放、堆放。
3.依店限桌经营,在指定位置适当摆放桌椅,严禁挤占道路,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4.卫生保洁,每个餐桌下配置垃圾桶,时刻保持经营范围地面整洁、无积存垃圾。
自6月28日开始,已经有商户陆续收到了《关于加强餐饮(烧烤)店店外经营管理的通知》,执法队员针对餐饮(烧烤)店,一家一家走访通知,详细讲解四条措施。
近期,福山区综合执法局将进行集中劝导,划定餐饮(烧烤)店店外经营区域,帮助商户合理利用门前区域规范店外经营。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商户,一次劝导,二次劝导,三次劝导不改正的,影响社会公平,将依法依规处置。
我们倡议,餐饮(烧烤)店经营者按“四条措施”规范经营,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和气生财;消费者在享受夏日烧烤的美味时,自觉将垃圾放到垃圾桶内,不要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