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6月2日讯(记者 王向荣 邬勇)6月2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打响污染防治8场标志性战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城市空气环境。2019年,烟台市区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35μg/m3,PM10浓度为70μg/m3,二氧化硫浓度为8μg/m3,二氧化氮浓度为27μg/m3,臭氧浓度158μg/m3,一氧化碳浓度1.3μg/m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2,全年优良天数293天,优良比率80.3%。六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居全省第二位,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2019年,全市26条重点河流市控及以上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7.11mg/L和0.41mg/L,同比分别改善2.34%、51.28%;12个省控及以上河流断面中,除3个断面全年断流外,其他9个断面均达到年度水质目标;开展水质监测6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湖泊(水库)比例为10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5个地级和1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近岸海域水质。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99.19%,与2018年相比,提升15个百分点,彻底消除劣四类海水。渤海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62%,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对87个国控基础点位开展例行监测,监测点位全部位于农用地内。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无明显污染。
声环境。2019年,烟台市区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4.3分贝,与2018年基本持平,属于“较好”等级;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值为67.9分贝,较2018年略有提高。噪声来源主要为生活、交通、工业、建筑,影响范围最广的是社会生活噪声源,所占比重为49.11%。八个县级城市区域及道路交通噪声均属于“较好”级别。
生态环境。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6.64,总体达到“优”级。2019年,全市250个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岛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一手抓疫情防控,坚决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制定实施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等专项工作方案,强化环境执法和应急监测,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环境监管,印发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实行环评文件不见面审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手抓治污攻坚,扎扎实实改善环境质量。今年1-4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指标均明显改善,二氧化硫浓度为9μg/m3,同比改善10%;二氧化氮浓度为26μg/m3,同比改善23.5%;PM10浓度为69μg/m3,同比改善30.3%;PM2.5浓度为38μg/m3,同比改善28.3%。优良天数105天,同比增加12天。市控断面优Ⅲ类比例63.6%,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累计完成118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