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车库是否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60797的网友留言咨询:小区地下车位(正规的)有发票,有协议,能办理不动产证吗?烟台市有的地方办出了产权证,不知道开发区是否能办理?听说开发商必须缴纳地下出让金就能办证。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回复:市民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0月8日在全国范围内征求地下车位确权登记意见,目前相关地下车位确权登记法律并未出台。现今我国法律对停车位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条规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上述规定,车位、车库在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下可经过当事人合同约定确认归属。感谢您的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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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