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认定标准的糖尿病如何申请办理慢性病?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23802的网友留言咨询:我血糖高,想要办个慢性疾病,这样每次拿药能便宜点。可以办理吗?在哪里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
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参保类别可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根据病情认定标准,参保职工可办理甲类慢性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乙类慢性病糖尿病,参保居民可办理甲类慢性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乙类慢性病糖尿病慢性并发症、“两病”糖尿病。符合认定标准的,在具备申办条件的本地医院诊治后,提供相关病历材料申请办理。如果是在外地医院就诊的,提供相关病历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具体问题可进一步咨询市医保中心6781767或参保地医保中心。谢谢!
初审:于虹萱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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