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数额与时间相关规定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8125的网友留言咨询:1、请问2021年3月份生的孩子享受多少天产假?2、请问2021年3月份生的孩子享受多少天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谁给发?3、后两个月公司如果不给怎么进行维权?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国家规定执行;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津贴为98天,难产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前连续缴满3个月第四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报销,连续缴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
网友追问:请问女职工增加的60天产假,生育津贴或工资由谁发放?如果是公司发的话,公司不给发放的话怎样进行维权?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视为出勤指上班,工资照发指用人单位发放叫做工资,医疗保障局发放指生育津贴。烟台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保障局电话0535-6922047。欢迎致电咨询!员工对于劳动关系等维权可致电0535-6922094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监察电话或致电0535-6785181烟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