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帮忙解决老人来烟异地就医报销难问题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2664的网友留言提出:农村老人住院,子女在省内异地,无法回老家照顾,接来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太不合理,老家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异地联网连不上,就医自费,回去报销手续繁琐比例较低,希望政府部门能实地帮忙解决此类问题,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在国家联网平台医院就医可持二代社�?ㄔ谝皆毫崴�。如未办理二代社�?ɑ蛟诜橇皆鹤≡海鲈汉笮栌刹伪H嘶虼烊顺忠韵虏牧媳ㄋ偷接写手实亩ǖ阋搅苹菇薪崴悖孩僮≡菏辗延行本�;②费用清单;③出院记录(诊断证明);④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⑤经患者签字确认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或中国银行结算账户存折)的复印件。经审核费用明细清单无法准确反映治疗情况影响报销的,还应提供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
(2)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实现方便快捷的自助备案。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微医�!奖7瘛瓢煲滴瘛斓鼐鸵奖赴浮苯邪炖�,办理后即时生效。
(3)烟台市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本地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或异地就医人员再次转诊到外地治疗的,应遵循逐级转诊原则,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人员或受委托人向《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提出转诊申请,由转出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并为患者打印《烟台市异地转诊登记备案表》,上传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转诊有效期1年,1年内参保人员可直接进行异地就医结算,1年后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4)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的(符合急诊、急救条件的除外),在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内平台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参保地审核后,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规定结算;在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外医院发生的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