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停车位能办理产权证吗 如何证明权属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092229的网友留言咨询:烟台市开发区在规划方案中有体现的地上停车位,能买来办理产权证吗?地上车位的产权归谁所有呢,如果在规划方案中有体现,销售合同再约定了,是不是有可以明确权属了?还是只有产权证这个文件才能证明权属呢?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回复:您好!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上述规定,符合规划的车位,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归属,具有法律效力。规划车位产权问题,目前国家相关法律尚不明晰,国内绝大部分地区(包括烟台)均不办理不动产权证。谢谢!
责任编辑: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