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长期护理保险不是免收吗 怎么仍在收费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6305的网友留言咨询: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国家政策是残疾人免收,但是好几年了一直在收费并没有免收,也没有哪个部门具体负责,请问领导这个问题如何解决?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字〔2018〕58号)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年满49周岁(含)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三级以上伤残独生子女等群体(以下简称“特殊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管委)给予全额资助。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自2021年起特殊群体个人不再缴纳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人员以上年年底民政、卫健、残联、扶贫办等部门所提供的特殊群体名单为准。有个人账户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再扣除;没有个人账户金的,不再征缴。2020年之前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特殊群体个人缴费实行先征缴后资助,特殊群体人员以各相关部门提供的当年年底名单为准。具体流程为各区市民政、卫健、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将特殊群体人员名单提供给当地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将特殊群体人员名单信息与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信息进行比对,比对成功人员由医保部门按照原缴费渠道进行退费。目前2018年退费工作已完成,2019年退费工作除芝罘区以外已完成,2020年退费工作预计将于2021年1月底完成。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符合重度残疾人的条件,建议您联系所在区市残联进行身份确认,如果身份确认无误,所在区市医保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退还2020年之前年度的长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如有疑问,可咨询牟平区医保部门4338036。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