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大病社保报完后还可以再报一部分吗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64389的网友留言咨询:2017年得过大病,烟台的医院没有设备,建议到济南治疗,出院后社保报完后自己负担了不小的金额,痊愈后到济南复查听说门诊可以报销一部分,就想问问社保报完后还可以再报一部分么?再就是每年需要到外地医院复查,怎么样能入社保报销,毕竟大病负担的不是一笔小的数额,希望能尽快给予答复。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电话与您沟通,您未办理门规慢病,且不符合办理条件,参保职工没有二次报销,普通门诊不享受报销,您可以用医保电子凭证的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单位外派、外出务工等,需要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连续居住满半年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您是定期到异地医院做复查,不符合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条件。您在异地医院发生的费用,需由个人全额结算,回参保地代传医疗机构报销。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合规费用,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在非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不予报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