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对小升初学生的住房和户口有什么要求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59812的网友留言咨询:福山对小升初学生的住房和户口有什么要求?比如说:自有住房,但学生户口不在福山,学生和母亲户口在莱阳,父亲户口在开发区,是否必须把户口迁入福山?是否会影响划片分配?请给予详细答复,谢谢!
烟台市福山区教体局对此回复:家长您好,依据《关于做好福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第二部分招生报名需提供的证件,第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 (2)房产证或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房产证暂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占房产比例应不低于50%;第三部分学区划分规定,学区划分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房产信息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
1.为避免个别学校出现大班额,将根据户口迁入时间、购房时间等情况,按先后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2、对于在外地完成小学段教育后,申请到福山区初中就读的学生,根据各初中学校剩余的学位数,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3、提供在福山区租房信息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各中小学校剩余的学位数,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咨询电话213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