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对灵活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30740的留言咨询:我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从1995年开始交了25年了,每年都涨实在是承受不了,请问烟台对灵活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4050对灵活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比如大连对男50岁,女40岁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减半的政策,请问烟台有此政策吗?请给予解答!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您好,我省政策规定为: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对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收入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对2020年年底仍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允许其2021年补缴。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