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新交房小区入住比例达到多少可以供暖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24177的网友留言咨询:开发区中建悦海和园小区3期11号-17号楼去年年底交房,33层的高层,想咨询一下新交房小区入住比例达到多少可以供暖?今年能否供暖?
烟台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回复:市民您好!依据《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和烟热办函〔2002〕1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凡是以单元为单位交费率达不到70%的,供热企业可以不予供热。为尽量满足市民用热需求,保证换热站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开发区热力公司将用热率指标由70%降至30%,按照用热率最低要求达到两个30%条件可协议供热,即:(1)新启运换热站各供热机组(高、中、低区)用热率要达到入网户数的30%;(2)单体楼各供热区域(高、中、低区)用热率要达到30%。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