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桦逸景小区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吗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24914的网友留言咨询:烟台高新区青桦逸景小区目前正在出售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77年土地使用期限满,请问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工程吗?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新区青桦逸景项目建设了一部分人防工程,现场可通过防护门、防护设备等进行辨认,该人防工程只占地下车库的一部分,其余部分为普通地下室。详情可咨询建设单位。
2、法定义务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其产权。 3、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单位可以和使用者签订“车位使用协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约定防空地下室范围内车位如何使用、是否付费、使用费用、使用年限等内容。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人防工作!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