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小饭桌无法营业 房租能否减免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5219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们在芝罘区天赐椿城小区南门有处小饭桌,疫情期间孩子上不了学,小饭桌也没办法营业,请问房租问题能否减免,谢谢。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对此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意见第1号减免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对承租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3、4月份房租;对经营确有困难的,降低收取5、6月份房租。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免收或减半收取3 个月房租;支付困难的,可以延期收取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房租。(各县市区按要求落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出租相关房产的市直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