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07599的网友留言咨询:我买的一住房一直没有装修入住今年准备装修入住,到物业拿钥匙,物业说需要补交物业费,我听说有规定半年没有入住就不需要交物业费,请问有没有这个规定?
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您可参照《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规定(三)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住宅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具体您可以咨询制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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