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检察驻烟台市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
日期:2021-05-14 17:06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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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5月13日讯(通讯员 孙辰颖)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强制隔离戒毒职能,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检察监督,5月12日上午,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驻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在烟台市戒毒所会议室举行。省戒毒管理局政委齐晓光、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莫中、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宫艳、烟台市戒毒所所长韦晓东、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德平等有关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禁毒工作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禁毒工作事关生命健康、事关治安稳定、事关社会和谐。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意义重大。
设立驻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强制戒毒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通过监督促进戒毒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行使职权,以联席会议、共同调研、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戒毒所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今后将依托检察官办公室,主动加强与戒毒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制隔离戒毒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提升强制隔离戒毒监管力度和水平。 (实习编辑 邢吕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