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考试招生简章
一、考试简介
二、课程体系
三、题库体系
一、考试简介 1、考试介绍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 [1] 发[2006]71 号)精神, 从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国家对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 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 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另行制定。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1.1 考试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分两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 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闭 卷,纸笔考试。 1.2 社会工作者前景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受到高度重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将社会工 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为我国未来多年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纲要编列的具体内容是: “发展目标: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
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 2015 年,社会工作人 才总量达到 200 万人。到 2020 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 300 万人。 “主要举措: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 才培养体系。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 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就业去向: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 1.3 考试政策 第一条 人事部、民政部共同成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部, 负责研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和考试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 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 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民政部组织成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命题, 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 第三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 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第四条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 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五条 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相应报名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到指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 ,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申请人凭准考 证及有关身份证明,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六条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 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第七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嫉闵柙谑』岢?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蚋呖级ǖ阊?。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应经人事部、民政部 批准。
第八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 加考试和参与或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实行自愿原则。 第九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 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 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 律和有关规定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报考信息 2.1 报名时间 2021 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 8 月 4 日开始,各省报名时间有所差别,报名官网统一在 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均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各省各地区考生均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报名。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后,点击“网上报名”,即可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页面。 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 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2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 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2.3 考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