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19日讯(通讯员 孙伟峰)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莱州市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措施,健全机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一是安全培训与安全生产职责相结合。明确镇街、部门安全培训督导检查责任。同时,加强考核,把各镇街、各部门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安全培训情况列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安全培训与领导干部教育相结合。利用党校每年举办培训班时机,安排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等内容作为培训重要内容。三是安全培训与源头管理相结合。严把高危行业许可关口,凡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不到位一律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三同时”审查、安全标准化验收过程中,安全培训不到位一律不予审查或验收。四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检查、执法监察相结合。企业安全培训列入执法监察重要内容,把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强化“三级四新”教育等作为重要内容,查到有应培训未培训人员,督促企业及时培训,对到期仍未报名参加培训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确保了安全生产培训效果。
通过线上线下两手抓等一系列举措,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风险管控,筑牢安全新防线,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