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5月26日讯(通讯员 孙俊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土地政策落实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便民利企、分类处置”的原则,烟台市福山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镇街在前期摸排工作基础上进行核实,前期摸排共有16家企业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登记,经核实其中15家因存在未批先建,超面积建设等问题,不符合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范围之内,予以销号。剩余1家企业(烟台桑尼核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列入《福山区民营企业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配档表》。同时,福山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抓紧推进此项工作。
福山区处置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专班认真贯彻上级要求,组织各个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在前期烟台桑尼核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完成规划相关手续的基础上,配合其加快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该企业于2020年4月30日当天提交了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资料,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快速审核资料后确定齐全无误后立即进入办理流程,全力以赴,从受理登记申请、审核登簿制证到企业取得证书,全过程仅历时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