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17日讯(记者 王向荣 通讯员 秦烨)为落实“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芝罘区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环境,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自2019年起不再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合并简称“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报告。
这一改变为各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带来了很多的便利。除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社会组织节省了资金和经费。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材料,省去了跑腿的麻烦。
下步,芝罘区行政审批局将继续创新服务形式,加快流程再造,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服务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能够更多地参与社会治理。